:。
5 监测【。
:
?
,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
—
5.1 》 监测点位布设【。
:
?
, 表1—。和表2?中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执行
《
:
5.2 【样品采集
》
?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等要—求按HJ/T— 193或HJ【/,T 194的要求】执行
?
5.3】 分析方》法
:
【 应?。按表3?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方法分》析各:项污:染,物的浓度
》
《
表3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