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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 (2!008年《1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可再?生能:源是指农村生产【生活:中使用的生》物,质能(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等)、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微水能!等,非化石能源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以及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省】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 市(行署)—。、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已设—。立,的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在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财政、科技【、建设、畜牧、环】保、林业、》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节约、安全、清洁】、,方便并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农村可!。再生能源《。科研:开发、推广应—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开发?与推广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群众—性科技组织、企业和!个人研究先》进适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节约常规能源【普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科技知?识;鼓励和支持农】。村用能?单位:和个人使《用,先进适?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设备和产品【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新项目】、新技术《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后方可推!广 :第九条 引进省【外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当具有国家或者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鉴?定证书报《省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备案 引进国外!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 【第十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下】列技术? (一)《农林废弃物生物质气!。化,、固化、液》化、炭化和发—电技:术,; (二)利用非】耕地种植《能源:植物和薪炭》。林营造技术; (】三)利用太阳能【取暖、热水》、,。干燥、种《植、养殖等技术;】 (四?)小型风能、微水能!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 (五)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技!术,; (六)用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地热利用!技术; (七)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太阳房、》节能农宅、生物质】高效炉灶等》生产生活节》能技:术; (《八):其他先进《。。适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 第十一【条 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推广技术!。成熟、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技术、设《备和产品加强—对用户的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纳入《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重点《。支持:沼气的开发利用;鼓!励农村户用沼气开发!利用与日光》节能:温室、太《阳能畜?禽舍相结合在建设沼!气池的同时配套【进行改?圈、改厕《、改:厨、改炕灶、改【庭院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沼气生产》单,位和个人对沼渣、沼!液实行综合利用发展!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畜禽:屠宰场、酿造厂、】豆制品?厂等排?放有机废水的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沼气工!程技:术处理有机废弃【物实:现集中供应沼气【、发电或者生—产高效有机》肥 引导和》支持新建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沼气工程等利用!和处:理废弃物《的,环保工?程 第十《四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同科技、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推广》秸秆气化、固—化和热?电联供技术逐—年减:少,秸秆直接用于—。燃烧的比《例 第十五条 【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农宅:。、公益设施、办【公场所?和农业生产经—营场所等应当优先】采用:太阳能利用》。技术、?新,型节能建筑材料、节!能炉:和燃池、《节,能炕灶?等设施 第十六【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原则—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建设?、培育并推》广符:合本地?特点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典型模式 第三!章 生产与经营 】第十七?条 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地方—标准生产《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应】当按有关规定备案 !第十八条 生产、】。销售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应:当经法定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 第十九条 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并对已销售的产品】提供使用《技术和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 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假?冒,伪劣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和设备!不得将?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村!用能设备转让他【。人使用 《第四章 扶持—与保障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作?为一项长远》发,展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逐步增加 —对国家和省下达的】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按照规定需要【市(行署)、—。县(市、区》)匹配资金》的市(?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配!套资金 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农村新技术研发!等资金可以》适当用于《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产业化【经,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其开《。发、:生产和?营销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并依法—保护投资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以及节能技术!、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 兴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施的具体优惠政】策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人才培养通过!多种:。形式培养技术骨【。干和实用人才 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增设农村可【再生能源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需要建立健全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指【导、安全管理等公益!性服务 科研单位、!科普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指导、科学普】及,。和咨询活动》 第二十八条— 对已建大型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应当实行!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对分散的】户用项目应》当,逐步实?行物业化管理鼓【。励企业或者》个人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经营 鼓励》组建各?种类型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点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各地对!各类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操【作和使用制度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编制】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试】验、示?范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组织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普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五》。。)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标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市场规!范和安全监》管; ?(六)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和农村相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统计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兴—建的下列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应当执》行相关的行业管理】规定和专《业技术标《准 (?一)单池容》积二百立方米以上的!。。沼气:工程; (》二)日供气》量四百?立方米以上的秸【秆气化?工程; (三)【年产五千吨以上的生!物质:固化工程; (四】)一:千瓦以上的太阳【。能光伏电站、五千瓦!以上十千瓦以下的】风力发电站》; (五《)集热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太阳能!供热系统; —(六:)其他大、》中型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 第:三十二条 从事【。规模化户用沼—气池、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集约化—养殖场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资质【方可承担工程设计】和施:工并向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施工、设备安!装以及维修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四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统计【报表制度《调查统计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 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和!数据;涉及商业秘密!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市—(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申】请项目时承诺配套】的资金不予落—。实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落实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调减或者终止】。下一年度的项目【投资:计划对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从事其他活动【或,者,有其他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 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计划的; (二)!对需要进行技术审核!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未依法进《行技术审核的;【 (三?)不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或《者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未《及时依法查》处的; (》四)利用职权限制或!者阻碍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 (五)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经,。营或者引进》省外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新《技术未予备案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为》的有权制《止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截留、挪用【和侵占专《项资金的《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归还被截留、挪!用和侵占的资—。金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兴建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项目未经技术审核!。或者:备案: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未?经,审核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备案—的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未向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未达到设计》。、,施工标准或者质量】、,。安全要求的承—担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发布的黑龙】。江,。省农:村能:源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