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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 (200】8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等7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省节约》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能源利用、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宏观—调,控、统筹兼顾、【。市场导向、》政策激励、技术进步!。、全:社会参?。与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全省【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建设、—交通运输、》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节能的相关工【作,上述部门应》。当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的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根据全省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编制?本行业?的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行业】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应当报《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备案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县(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分别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下一级人民【。政府的节能》目标责?。任并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节】能考核?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煤矿瓦斯【。、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公众宣—传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普及?节约能?源科学?技术知识《。宣传节约能源—的先:进典型揭露》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倡导节!约能源新风尚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节能工作【责任体系《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和,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强化!节能工?作的日常监察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节能监察—职,责不得向被监察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对尚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用】能产品和《节能技术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行业或者!专业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制定】地方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及时公布和更—新,节能:产品(技术》)推广?目录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技术)推广目录【的产品(《技术)应当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并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第十四条【 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省【地方标准《的高耗?能,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步或限期更新、改】造;但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淘汰 第【十五条 《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鼓励—。。和规范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以及节【能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等节能服务 第!十七:条 省统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市(】地)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市(!地,)统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或者通报!各县(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第十【八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一节 工业节!。能 第十九》条 发展和推广适】合我:省,的石油、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轻纺和装备—制造等行业》的节能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新?材料、新技术严格执!。行国家的差别—电价制度淘》汰落后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科技水】。平 第二十》条 推进煤矿瓦斯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煤矸《石、:生物质?等发电机组》。兼顾供热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下列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 (二)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 第《二十二条 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测计!划和:节能状况公告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用能计量【和检测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节能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 鼓励—、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对低效中、小】燃,煤工业锅炉(窑【炉)、电机系统、】能量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 第二十四》条 省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公布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指标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制定本省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指标和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并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企业标?准并分别《报送所在地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存档 第!。二十:五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相应管理能】力,。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送》省和所在地》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节 建筑节—。能 第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有条件】的市(地《)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时应当》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第【二十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之前【。应当考虑《建筑布局、朝—向、体形系数和窗】。墙比对建筑节能【。的影响;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或者委托—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节能【设计标准《和要求进行》节能设计,设立【节能专篇将建筑节】能,体现在各项专业设计!中 第二十九条 】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审图时】应当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审查《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监理及时纠正—和制止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行:为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工程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民用【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 第—。三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建【筑节能标准建设和改!造热源、供热管网】系统及换热》站在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并按供热工】程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第?三十六条 实—行节能建筑标识【制,度节能建《筑经过检测和评估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节能?建筑标识 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后评估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节能建》筑政府应当在—热费收缴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第三十八条 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第三节 交》通运输节能》。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强化】。节能管理合理调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结构【、装备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鼓励使用新型节能】车船推广节》能、清洁《燃料型交通工具限】。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船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降【低公共交通》消费成本《。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出行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要求的同》时应当方便非机【动,车出:行 第?四十一?条 构建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功能配套、运—作高效的《现,代化物流网络体【系提:高运输效率和车辆】。实载率降低空驶率】。 第四十二条 【鼓励大宗、大—吨位:货物优先使》用节:能,、,低耗:的运输方式提高运输!工具利?用效率 第四—。节, ,公,共机构节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公《共机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纳入各级机关】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带头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和自觉性!加强节能培训提高节!能工作?水平 ?第,。四十六条《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季度》末向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本季度能源消耗状!况 第四十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空调—、,采暖、电梯》、照明和办公设备等!。用能系统和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制定节能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诊!断和改?造提高运《。行效率 第四十八条! 公共?机构车辆《应当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规模】;严格执行车辆配】备标:。准和报废、更新【制度带头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清洁—能,。源,车,辆;加强车辆—。日常使?用管理降低车辆空】驶、空?耗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 第五节 【农业和农村节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普:及,推,广户用农村》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发电、生!物质(?稻壳、秸秆》、枝桠)气化—、固化、《液,化、:发电以及热电联【产技:术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建?筑使用节能材—料和:。节能技术知识—的推广?和宣传组《织对农村建》筑设计、施工人员进!行节能材料、节【能技术知识》的应用培《训为农?民新建住宅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十二条— 鼓励?、,支持日光节能温室、!太阳能保温畜禽舍】和节能锅炉等技【术的推?广应用降低农—业生产能耗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高效节《能农:业机械产品 第【五十四条 各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户、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和】。社会其他组》织使用农业机械的优!化配:置,、养护?维,修,、合:理运:用等事项的指导和服!务保证?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和《农业机械化生产节本!增效 第五十五条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代农业的《技术要求推行保护性!耕作和标准化作【业,等,节,能降耗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模式 第—六节 生活节能 第!。五,。。十六条 提倡文【明,用能消?费方式?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生活》用能采用节能产品】 第五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向》社区居民和村民宣传!节能理念和节能知识!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水平 第五—十八条 电、煤【气、天然气等—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或?者其他居《民无偿提供能源产】。品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第》五十:九,条 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公共场所和商【业广告照明应—当安装节能控制【装置 第六》。十,条 鼓励、引导农民!住宅、农村》公共设施等》应用节能替代建【材和太阳能利用【技术建设节》能房:和太阳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加快推》广省:柴灶、?节能炕、《燃池和节能》炉,等农村生《活节能技术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一条 省、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节!能管理新模》式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工作 第【六十二条 》用能: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节能产品—认证的规定向具有】资质的从事节—能产:品认:证的机构提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可以在用能【产品或者其包装【。物,上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第六!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工!矿企业、宾馆—、商:厦、写字《楼等采用高新技术】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享受国家和省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个人开展节能产品开!发、节能《技术:成果推广、》节能科?学技术研究、节【能信息和《技,术交流;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培养节?能专业人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由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工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六十?七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按:规定报送备案的由】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销售房》屋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