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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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5,00:0 :元以上30 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给用水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二!)供水水压达—不到:最低:服务水压的》;(: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四)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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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3000 元以【上30 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除下列】第(二)项行—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一)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二)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四)?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五)》。。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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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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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并责令》其限期完善节约用】水设:施可并?处5000 元以上!30 ?000 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限制?或者核减其》供水:量;:逾期不改正的可停】止其供水(一)未经!审核同?意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二!)违反?规定擅?自供水的;》(三)擅自》转,。让用水计划指标【的;(四《。。)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五)?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而未进行测【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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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单位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第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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