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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500【。0 元以上》30: ,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给用水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二《)供水水压达不到】最低服务水压的;】(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四)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3000 元以上3!。0 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除下列第(—二)项行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一)】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二)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三:)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四)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五)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 , 第三十八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并责】令,其限期完善节—约用水?设施可并处500】0 :元以上30 —00:。0, 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限制!或者核减其供水量】;逾:期,不改正的《可停止其《供水(一)未经审】核同:意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二)违》反,规定擅自供》水的;(三)擅【自转让用水计划【指标的;(四)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五)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而【未进行测试的 【 ?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单《位,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第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