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居住建】筑日照间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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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正南向】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日照间—距不应?小于表4.0.1-!1 规定;其它方位!的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日】照间距可按表4.】0.1-2》 规定进行》折减换算正南—向多层遮挡建筑【长度:超,过60? 米时?日照间距系数在原系!数上增加0》.1,?。长度每增加》10: 米系?数再增加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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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0.1-《1 全省村》镇居住建筑日照【间距(?Lx)?限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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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s 为正南》向遮挡?建筑物计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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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0,.1:。-2: 建筑?不,同方位?时日照间距》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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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本表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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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Lx! 为当地《。正南:向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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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③?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居,住建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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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之!间垂直布置》。。时日照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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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遮挡建筑山【墙宽度小《于、等于16 米】的其与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须不应?使被:遮挡的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降低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5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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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遮挡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 米】的其与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应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4.0.3 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之间《既非垂直《。又非平行布置—时的日照《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
《
1— 当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平《行布置的日照间距执!行
【 《2 ?当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夹》角大于或等于60】°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垂直布置—。的日:照间:距执行
! : 3 》当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夹—。。。角大于?30°且《小于60°时其最】窄处间距可较—平行布?置时适当《缩小但?不应使?被遮挡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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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 多层点《式居:住,建筑成组《布置时其《建筑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点式居住建筑每!户至少有一个—主要:。卧室满足《日照标?准要:求且其最小》间距不?宜,小于18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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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 低层居住》建筑区的日照间距参!照多层居住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且在低《层,庭院式居《住建筑中修建—附属建筑及》院墙时不《得使相邻《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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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 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宜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5 !倍且:。。其最小值不应小于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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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每户至少【。有一个主《要卧室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4.!0.8? 旧区改造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 小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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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 位于建《筑密度较高、建【筑布置关系较复杂的!建筑群?。内的:居住:建筑应综合考—虑周围建筑对其【的日照影响》以确保其《达到:规定的日照标准插建!的建筑物应当充分】考虑周围建筑—环境并且《不应使相《邻建筑日照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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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在居住建筑》日照间距内不—应再布置任何其它】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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