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
: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作为?。扶持的重点》领域: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个人研究开发节】能新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 提倡多渠—道,开展国际、国内节】能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
》
第《三十九条 省—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公布:本省推?荐使用的《节能产?品和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和!。重点节能《工程
! 第四十《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财,力,状况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服务等】
》 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调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下:列,节能活?动
【 :(一)生产》、使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二)采用《煤矸石发电等—综合利用《。。技,。术,;
》。 (三)采】用余热余压、地【热、煤泥、洗中煤】、矿井瓦斯》等发电或供热以及】热电联产、》洁净:煤技术?等综合利用技术;
!。
《 (四)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
, (五)!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节能设备、节!能技术和产品;
】
》 , ,(六)?。综合利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
》 (七—。)采用先进的—能源管理、监—测,和控制等《技术;?
】(八)推《广、使用《。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
— (九)开发【生,产使:用,低能耗、低》污染的?节能环保车和清洁】能源车;
— —(,十)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节能活—动
? :
? 第四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淘汰落后产能补】偿资金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经济补偿等
! ,
:
第四十三条 !。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
》 ,鼓,励,民间资金对节能【行业的投入
】 ,
第四十四条! 本省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类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
?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对节能【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