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2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11】月1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防治塑料》。制品污?染环境管理办法>等!。6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5年3【月2: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自2015年3【月25日施行的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和拨用?房产:的,使用人(单位)对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承担检?查、治理、消除【隐患等责任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设置《于房屋的广告牌【匾、通讯等设施设】。备的所有人在其【设,施设备可能或者已经!对房屋安全》造成影响的应当【承担:。。对,房屋:进行整?修、加固的责任【;设施设备》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设施设】备的所有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改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资料:向所在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承重墙体上开挖壁!柜、洞口的;
(二!)在基础、楼面、】屋面板上《开设:洞口:的,;
(三)拆—除承重墙体》、梁、板、柱、基】础,等承重?构件的;
(四)】改变:。承,重墙:体、梁、板》、柱、基础等—承,重构件截面尺—寸的;
(五)拆除!剪力墙或者改变剪】力墙:截面尺寸的;
(】六)其他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
第七条 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楼板上增设水!池的;
《(二)增加楼层增设!楼,梯、水平夹层的;
!(三)其他超过设计!规范规定增》。加房屋荷《载,的
第八条 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房屋内安装】动力、压力性设备】的,;
(?二)在房屋屋面【、立面?上设置广告》牌匾、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的;!。
(三)建造—地下室、地》下蓄水池的;—
(四)其》他安装?设施和设备等影响】房屋安全的》
第九条 申请房】屋拆改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建—造地下?室,等增加使用》面积:、,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经!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房屋拆—改质量验收》相,关资料包括
—(一)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认定材!料;
(二)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报告;!
(三)《申请人的认定书【
第十一条 —因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周围房》屋安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施工地点与房【屋之间距离》为,。。开挖深?度二倍范围以内【的;
(二)施【工、生产经营—活动震动烈度达到三!度以上时震源距离房!屋五十米范围—以内的
影响程【度难以?预估范?围的: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场》地地质条件、施【工方案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因素共同确定
【。第十二条 设—计使用?年限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使:用年限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年限执行
(一)】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二十五年;【
(二)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三)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一:百年
第十三条【 房屋出现下列【情形:。危及使用安》全的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滑移、开裂的;【
(二)基础开裂】。破损的;
》(三)墙体开裂、】位,。移、倾?斜、风?化碱蚀的;
—(四)梁、板、柱】等钢筋混《凝,土构:件开:裂、变形、位—移、钢筋锈蚀的;】
(五)木质构件】。腐朽、变形、节点】松动的;
》(六)钢结构构件或!者连接件开裂—、锈蚀焊缝、—螺栓或?者,铆接拉开、》。变形、松动的;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迹象《。。的
第十四》条 下列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年限为】。
(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商《。贸服务?等公共场所》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五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二)各类》洗浴、?室内:。公共游泳场馆等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三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三):发生过拆改行为的公!。共场:所每二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公共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 危【险房屋应当经—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危险》房屋通知《书采取下列措—施,及时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六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迁出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在接到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危险房屋!。通知书后按照危险】房屋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及时!迁出
第十七条 危!险房屋治理时—设置于危险》房屋的广告牌匾、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 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房屋安?。全管理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时可以责【令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对危及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责》任人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九条 各县(市)】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