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2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11月1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防治?塑料制品污染环境管!。理,办法:>等6?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5年3》月2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自201《5年3月2》。5日施行《的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和!。拨用房产的使用人(!单位:)对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承》担检查、治理、【消除隐患等》责任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设置于房屋的!广,。。告牌匾、通》讯等设施《设,备,的所有人《在其设施《设备可能或者—已经对?房屋:安全造成影响的应】当承担对房屋进行整!修、加固的责任;设!施设备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设《施,设备的?所有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改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资?料,。向所在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承重墙体上开挖壁】柜、洞口的;
(】二,)在基础、》楼面、屋面板上开设!洞口的;
(三【)拆除承重》墙体、梁、》板、柱、《基础等?承重构件的;
【(四)?改变承重墙体—、梁、板、柱、基础!等承重构件截面【尺,寸的:;
(五)拆—除剪力墙或者改变剪!力墙截面《尺寸的;《
(:六)其他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
第七【条 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楼板上增设【水,池的:;
(?二)增加楼层增【设楼梯、水平夹【层的;
(三)【其他超过设计规【。。范规定增《加,房屋荷载的
第八】条 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房》屋内安装动力、压力!性,设备的;
(二)】在房屋屋面、立【面上设置广告—牌匾、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的;
(—三)建造地》下室、地下》蓄水池的;
—(四)其他安装设】施和设?。备等影响《房屋安全的
—第九条 申请房屋拆!改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建:造地:下室等增加使用面】积、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经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房》屋拆改质量》验收相?关资:料包括
(一)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认—定材料;《
(二)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报—告,;
(三)申请【人的认?定书:
第十一条 —因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周围房】屋安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施工地【点与:房屋:之间距离为开挖深】度二倍范围以内的;!
(:二)施工、生产【经营活动震动烈度】达到:三度以上《时震源距离房—屋五:十米范围以内的【
影响程度难以【预,估范围的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场?地,地质条?件、施?工方案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因:。素共同确定》
,第十二条 》设计使用年限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使用年限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年限:执行
(一》)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二十【五年;?
(二)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三)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一百年
【第十三条 》房屋:出,现下列情形危—及使用安全的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滑移、开!裂的;
《(二)基础开—。裂破损的;
(三】)墙体开裂、位移、!倾斜、风化碱蚀的】;
(四)梁—、板、柱等钢筋混】凝土构件开裂、变】形、位移、》钢筋锈蚀《的;
(五)木【质构件腐《朽,。、变形、《节点:松动的;
(六)】钢结构构件或—者连接?件开裂、《锈蚀焊缝、螺—栓,。或者:。铆接拉开、变形、】松动的;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迹:象的
第十》四条 下列》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年限《为
(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商贸服务等公共场】所,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五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二【),各类洗浴、室内公共!游泳场馆《等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三》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三)发生过拆改行!为的公共场》所每二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公共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五条 危险!房,屋应当经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危险】房屋通知书采取下列!措施及时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六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迁出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在?。接到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危险《房屋通知书》后,按照危险房屋—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及!时迁出
第十七条】 危险房屋治理【时设置于《危险:房屋的广告》牌匾、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 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房屋》安全管理《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时可以?责令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对【危及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责任人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九条 各》县(市)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