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法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 第14号
【
:长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法业经20—05年?6月2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祝业《精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
第一条 》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市、县(市)!人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活动《的组织、《实施: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活动的组织、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国资?监管、财政》、,房地:、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国有》土使用权协》议出:让,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情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内容应当—包括该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用途【、面:积,、地段以及供地时】间等?
《。 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第八】条 在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一)非经营性用地】;:
,
(二【)划拨土地不改变用!途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出让的;
! (三)房地产!转让涉及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以协议方》式出让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
】 , (一)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
,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三)权属有【争议的
—第十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 (一)用—地申:请,。表;?
(二】。)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代码证及复【印件;
!。 (三)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十【一条 《除按第十条规—定应提交的资—料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出让—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 (二)新建项目】用地申请人应当提】交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平面位!。置图、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批准文件—;
?
? (三)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而补办出!让手续的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第十!二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
(二)】现场踏?查;
!(三)会审确定【供地方案及出—。让金额;《,
: ? (:四)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五)公告
】
第十三条 — ,用地单位或个—人根据公布的出让计!划向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告知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人—用地:依法:。不属于协议出—让,。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对申【请,人用地不《属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即时审查用地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予以受】理的加盖受理专用章!并于20日》。内办结《
第十四》条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已被—受理的?单位:和个人的用地实【施,现场踏查调查—土地坐落、权属、】面积、?。四邻、界《址及:用地:现状?
第十五条 【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审核确定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出让【金出让金按》。评估的宗地地—价核:定评估宗地地价低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的按最低价核【定,
?第十:六条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供《。地方案?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新建项目的】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七条—。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协议?出让结果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
—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二十:条 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人和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 (一)不按照规定!。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或者协议出让—结果的?;
《 (二)【确定:出让:底价时未《经集体决策的;
!
(三)】泄,露出让底价的;【
—。 (四)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 , (五)减【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六)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而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反前款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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