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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2,008年2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11月1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春市《防,治塑料制品》污染环境管理办法>!等6部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5年3—月2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自【20:。15年3月25【日施行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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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和拨用房产的使用人!(单位?),对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承担《检查、治理、消除】隐患等责《任,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设置于房屋【的广告牌匾》、,通,讯等设施设备的所有!人在其设施设备可】能或者已经对房屋】。安全造成影响的应】当承担对房屋进行整!修、加?。固的责任;设—。施设备给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设施】设备的所有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改: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资料向所—在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承重墙体上开【挖壁柜、《洞口的;《
(二)—在基础、《楼面、屋面》板上开?设洞口的;
(!三)拆除承重墙体、!梁、板、柱、—基础等承重构件的;!
(四)—。改变承重《墙体、梁、》板、:柱、基础等承重【构件截面尺》寸的;?
,
(?五)拆除剪力墙或者!改变剪力墙截—面尺寸的;
(!六):其他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
》第七条? 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在楼板—上增设水池的;
】
(二)增加楼】层增设楼梯、水平夹!层的;
(【三)其?。他超过设计规—范规定?增加房屋荷》载,的
第八条 】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
(一)在房屋】内安装动力》、压力性《设备的?;
《(二)在《房屋屋面、立面上】设置广告牌匾、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的;
》
(三)建!造地下室、地下蓄水!。池的;
《
(?四)其?他安装设施和设备等!影,响房屋安全》的
第》九条 申请》房屋拆?改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建造地下室等【增加使用面积、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经《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房屋拆改质量验【收相关?资,料包括
《。。
:。(一)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认《定材料;
【(二)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报告《;
?
(三)申请人【。的认定?书
:
第十一条 因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影响周围【房屋安全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
(一)施工【地点:与,房屋之间距》离为开挖深》度二倍范围以内的;!
(二)施【工、生产经营活【动震动烈度》达到三度以》上时:震源距?离房屋五十米范围以!。内的
?
影响《程,度难:以预估范围》的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场地地质条件、【施工方案《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因素共同确定
】
第十《二条 设计》使用年限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使用年限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年:限执行
》。
(一)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二!十五年;
(】二)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三)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一百年
》
第十三《条 房屋出现下列】情形危及《使,用安:全,的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滑移》、开裂的;
【
(二)基础开【裂破:损,的;
(三【),墙,体开裂、位移、倾斜!、风:化碱蚀的;
—
(四)梁—、板、柱《等钢筋混凝土构【件开裂?、,变形:、位移?、钢筋锈蚀》的;
(五【。)木质构件腐—。朽、变形、》节点松?。动的;
(六)!钢结构构件或者连接!件开裂、锈蚀—焊缝、螺栓或者铆】接拉开、变》形,、,松动的;
—。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迹象?的
?
第十四《条 下列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年限为
》
(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交通、商贸【服务等?。公共场所《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五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
(二)各类洗浴、!。室内公共游泳场【馆,等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每【三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三)发生过拆【改行:为,的公:共场:所每二?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
(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公共场?所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 ,
,第十五条 危—险房屋应当经—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确】认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危险房屋—通知书?采取下列措施及时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六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迁出】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在接到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危险!房屋通?知书后按照危险【房,屋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及时:迁出
第十七条! 危险房屋治理时】设置于危险房屋的广!告牌匾、《供电、通讯等设施】设备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处理
》
第?十,八条 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房屋安全《管理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时可以责令违法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
对危及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责任人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十九条? ,各县(市)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 ,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