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03-2011 建标库

5.2  主控项目

5.2.1  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的强度取决于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为保证结构的受力性能和使用安全,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检验批的数量,系参考砌体检验批划分的基本数量(250m3砌体)确定;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检验批数量根据产品的特点并参考产品标准作了适当调整。

5.2.2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的规定沿用已久,根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试验结果,当砂浆水平灰缝饱满度达到73%时,则可达到设计规范所规定的砌体抗压强度值。砖柱为独立受力的重要构件,为保证其安全性,在本次规范修订中对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的要求有所提高,并增加了对竖向灰缝饱满度的规定。

5.2.3、5.2.4  砖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的砌筑和接槎质量,是保证砖砌体结构整体性能和抗震性能的关键之一,地震震害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根据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交接处同时砌筑和不同留槎形式接槎部位连接性能的试验分析,同时砌筑的连接性能最佳;留踏步槎(斜槎)的次之;留直槎并按规定加拉结钢筋的再次之;仅留直搓不加设拉结钢筋的最差。上述不同砌筑和留槎形式试件的水平抗拉力之比为1.00、0.93、0.85、0.72。因此,对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8度以上地区,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斜槎。对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允许留直槎并按规定加设拉结钢筋,这主要是从实际出发,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留直槎加设拉结钢筋时,其连接性能较留斜槎时降低有限,对抗震设计烈度不高的地区允许采用留直槎加设拉结钢筋是可行的。

       多孔砖砌体斜槎长高比明确为不小于1/2,是从多孔砖规格尺寸、组砌方法及施工实际出发考虑的。多孔砖砌体根据砖规格尺寸,留置斜槎的长高比一般为1:2。

       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尽量减少砌体的临时间断处对结构整体性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