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砖砌体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
5.1.2 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5.1.3 砌体砌筑时,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5.1.4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应采用多孔砖。
5.1.5 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
5.1.6 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d~2d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70%;
2 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浇水湿润,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40%~50%。
5.1.7 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1.8 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的外皮砖,应整砖丁砌。
5.1.9 弧拱式及平拱式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拱底灰缝宽度不宜小于5mm,拱顶灰缝宽度不应大于15mm,拱体的纵向及横向灰缝应填实砂浆;平拱式过梁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砖砌平拱过梁底应有1%的起拱。
5.1.10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5.1.11 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
5.1.12 竖向灰缝不应出现瞎缝、透明缝和假缝。
5.1.13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5.1.14 夹心复合墙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体砌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空腔内掉落砂浆和杂物;
2 拉结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2/3,并不应小于60mm;
3 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浇注压力不应对砌体强度、变形及外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