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无障碍?要求:。。。
《。。
,
:
5.3.》1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
】1 建筑入口【;
《
— ,2 : 入口平《台;:
《
,
》3 候梯厅;
】
:
,
: 4》 , 公共走道;
【
?
5【 无障碍住房【
—5.3.2》 建筑入口及入】口平: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
《 ? ,2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
!3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0!.80m《;,
,
》 4 【。供轮椅通行的推【拉门:和平:开,门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 5 供轮椅通!行,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
—6 : 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
》
5.3.—3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建筑入口平】台宽:度,不应小于2》.00?m
:
?
5.3》.4 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