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道路交通
》
?
:
4.3.1【 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
4.3.2 !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
!
【2 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
: 3 —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
4! 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
4.—3.3 无—。障碍通路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
?
2】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处应设缘石坡道!其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坡度应小【于12?0坡宽应大于1.2!m,
》
》3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m
》
4.3.4】 居住用地内【应配套?设置居民自》行,车、汽车的》停车:场地或?停,车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