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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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试验方法《及判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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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抽样】
《。
热?。敏感元?件的抽样基》数不少于100件】任,。意抽取15件—作为试验《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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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试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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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温水浴《设备试?验区域?内浴液的温度偏差】不得超?过0.5℃其温度测!量,仪表的最《小温度读《数值:。。不大于0《.1℃;秒》表分度值为0—.1 s
【。
?B,.3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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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 从15—。件,热敏感元件试验样品!中任意?抽取:。5件作为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试样
!
B.3.》2, 将恒《温水浴的浴》液升温至《(64±《0.5)℃并保持】恒温;把热敏感元件!试样置于恒》温,水浴浴液《内并开始计时观【察热敏感元件试【样在5.《。0 min内—的动作情况》
—B.3?.3 取出经【B.3.2试—验的所?。有热敏感元》件试:样自然?冷却至室温;同【时将:。恒温:水浴:的浴液?升温:至(74±》0.5)℃并保持恒!温将已冷《却至室?温的在B.》3.2试验中未动】作的所有热敏—感元件试样》置于浴液《内并开始计》。时观察?热敏感元件试样在】1.:0 min内—的动作情况
】
B.4— 判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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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1, 若5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有4件以上(包括4!件)不?动作且在B.3.3!。规定的试验》中每:个试样均动》作则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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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2 【。 ,若5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有4】。件,以上:(包括4件)不【动作但?在B.?3.:3规定的试验中有】任意试样不动作则取!B.3.1中剩余的!10件热敏》感元:件,试验样?品作:。为,静态:动作温?度试样重新按—B.3.2、—B.3.3》的规定进行复验并】。按下述规《。定进行判定
【
a)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有9件以上(【包,括9件)不动作且在!B.3?.3规定的试验中每!个试样均动作则【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合格;
!
b)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有9件以上(包】。。括9件)不动作但在!。B,.3.3规定的试验!中有:任意试样不》动作则?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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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只有8件以下】(包括8件)—不动作则可不必继】续进行B.》3.3规定》的试验直接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不合格
】
B.4.!3 若5》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只有3件《。以下(包括3件)】不动作则可》。不必继?续进行B《。.3.?3规定的试验—直接取B《。.3.1中剩余的】10件热《敏,感元件试验样品作为!静态动作温度—。试样重新按B.【。3.2、B》.3.3的规—定进行复验并按【下述规定进行—判定
?。
a—)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有9件以【上(包括9件)【不,动作且在B.3.3!规定的试验中每个】试样:均动作则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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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有9件《以上(包括9件【)不动作但在B.3!.3规定的试验中有!任意:试样不动作则—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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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若:10件热敏感元【件试样?在B.3.2规【定的试验中》只有:8件以下(包括【8件)不动作则可】。不必继续进行B.】3.3规定的—。试,验直接判定受检的】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复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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