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本标准用词说明
B.0.1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B.0.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B.0.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B.0.1.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B.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 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化规划研究所
参加单位: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 常 戈 孙贵安 韦世修 任 仪 刘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