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