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地震作?用
】
4.3.1 粮!食,钢板筒仓可按单仓】计算:地震:作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可不:考虑粮食对》于仓壁的局部作【用;:
】 《。2,。 落地《式平底粮食钢板筒】仓可不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
4.3.】2 在计算粮食钢!板筒仓的水平地【震作用时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储!粮总重?的80%重心应取储!粮总:。。重的:重心
—
4.3.3 !粮食钢板筒仓的水平!地震作?用可采用底》部剪力法或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进《行计算
【
4.3.4 】 ,柱子支承的》。粮,食钢:板筒仓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时可采用单》质点体系模型并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单!质点位置可》设于柱顶;
—。
— 2 】仓下支承结构的【自重:按30%采》用;
》
— 3 水平】地震作用《的作用点位于仓【体和储料的质—心,处;:
?
】 4 仓上建筑的!水平地震作用可【按刚性地《面上的单质点—或多质?点体系模型计—算计算结《果应乘以增》大系数3但》增大的地震》。作用效应不应向【下部:结构传递
】
4.3.—5 落《地式平底粮食钢板筒!仓,的水:平地震作用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也,可采用下述简化方法!。进行计算
》
》 《 1 《 筒仓底部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
:
》 FE》k=αmax·(G!sk+?Gmk?), : , 【 (《4.3.5-1【)
?
! 2 水平地震】作用:对筒仓底部产生【的弯矩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
! MEk=α【max·(Gsk】·hs+《。Gmk·hm) 】 :。 ! (4.3》., 5-?2)
—
【 3 沿筒—仓,高度第i质点分配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可桉下式计算
】
— — ! :(4. 3》. 5-3)
【
,
《式中FEk》筒仓底部《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 α—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进—行取值?;
—
: Gs【k,筒,仓自重(包括仓上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
G】mk储?粮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
《 》ME:k水平地震作用对】筒仓底部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 , ? hs筒仓【自重(包括仓—上建筑?)的:重心高度;
—
《
— hm《。储粮总重的重心高度!;,
》
, 》 Fik沿筒—仓高度第《i质点分配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
? Gi—k集中于第i质【点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
《。
— , h:i第i质《点的重心高》度
4】.3.?6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和9度时》仓下漏斗与仓壁的连!接焊缝?或螺栓应进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竖向地震作》用系数可《分别采用0.—1和O.2
—
,
《4.3.7 — 粮食钢板》筒仓仓?体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
4.—3.8 抗震烈】度为7度及以下时仓!。下支承结构》与仓上建筑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满足!抗震构造措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