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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
》
3.1 —布置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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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粮,。食钢:板筒仓?。的平面?及,竖向布置应根据工艺!、地形、工程地【质及施工条件—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3.1.》2 ?仓群宜?选用单排或多排行列!式平面布置(图3.!。1.2?),
! ?
》
图3. 1.】2 ?仓群平面布置示【意图
《
1工作塔】;2筒?。仓
【筒仓净间距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
— 1 不!应小于500—mm;
】
?。 , ?2 当《采用独立基础时还应!满,足基础设计》的,。要求;?
:
,
】 3 《落地式平底仓应【根据清仓设备所需距!离,确定
】3.1.3 【筒,仓与筒仓、筒仓与工!作塔之?间的地道《应设置沉降缝
!
?3,.1.4 筒【仓与筒仓、筒—仓与工作塔之间的栈!桥应考虑相邻构筑】物由于?地基变形引起的【。相对位移当满—。足,本规范第5. 5】. 3条《要求时相《对水平位《移值可?按,下式确定
【
,
△μ≥》h,/,40:0, 》 》。 (!3. 1. 4【)
《
式中△—μ相对水平位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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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室外地面至仓壁顶!的高:度,
3.1!.5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对首次装—卸粮、沉《降观:测、水准基点及【沉降观测点设置【要求等予以说—明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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