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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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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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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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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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