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9-2014 建标库

5.5  住院部用房

5.5.1  住院部是医院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门之一,也是患者起居生活的地方。安静的环境利于患者治疗和康复。为方便患者出入院、患者家属探望及医院管理,可根据医院工艺流程和功能布局的要求,单独设置或共用出入口。每天很多住院患者需在医技部、手术部借助各种医疗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治疗或手术;很多急诊患者需直接住院治疗,所以住院部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住院部在综合医院的总面积中约占39%,是医院中机电系统、医疗气体系统的负荷中心,是后勤供应的主要对象。为了提高医院机电系统、医疗气体系统的效率,降低运行管理成本,住院部应尽量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5.5.8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院患者对病房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病房内设置专用厕所越来越被大家接受,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院内感染,并给患者带来方便。

5.5.11  本条提出了监护病房在医院总体布局时的要求。由于重症患者大多数来自急诊部,或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所以各类监护用房宜分别与手术部、急诊部、介入治疗室邻近。同时,根据医疗的要求,对必须配备的用房、护士站的位置提出了相关要求,并规定了监护单元每床的最小面积,以满足使用要求。

5.5.13  本条进一步明确了妇科、产科用房的设置要求。母婴同室、家庭式产房是近年出现的新模式,普及程度逐年上升,所以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如家属的卫生通过、采用可转换为产床的病床等作了规定和建议。

5.5.17  为满足医疗实践的需要,强调了特殊功能用房的要求,如:血液透析室,一般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自成一区;隔离透析治疗室纳入必须配备的用房,以避免院内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