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智能化系统
9.1 一般规定
9.1.1 医院应根据需求进行智能化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并应满足医院总体规划要求。
9.1.2 智能化系统的子系统设置应满足医院应用水平及管理模式要求,并应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9.1.3 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等的有关规定。
9 智能化系统
9.1 一般规定
9.1.1 医院应根据需求进行智能化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并应满足医院总体规划要求。
9.1.2 智能化系统的子系统设置应满足医院应用水平及管理模式要求,并应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9.1.3 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等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