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电 !气
【
8.1 】 一般规定
!
8.—1.1 《 医院?的医疗场所》应根据电《气,安全:。防护的要求分—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不使用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的医疗场所【应为0类场所—。;
《
【2 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需要与患】者体表、《体内(除2类医疗场!所所述部位以外【)接触的医疗场所应!。为1:类场所;
》
,
:
》 3: 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需要?。与,患者体内(指心【脏或接近心》脏部:位)接触以》及电:源中断危《及,患者生命的医疗场所!应为2类场》所
8.!1.:2 医疗场所分类!及,自动恢复供电时【间宜符?合表8.1.—2规定
!表8:.1.2 》。 医疗场所及—设施的类别划—分及要求恢》复供电的《时间
《
,
】
》
【
: 注a为—照明及?生命支持电气设备;!b为不?作为手术室;c为需!持续3h《~24h提供—电力
8!.1.3 医【疗用:房内严禁采用TN】。-C接地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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