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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燃气
》
7—.,3.1 住—宅建筑?燃气管道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燃,气供气能力》应满足所设燃—具在正常工况下同】时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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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安【全要求并应根据住宅!结构合理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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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燃气管道及设—施不应设置在—卧室以及电》梯井:、通风道、》排,气道、暖气沟—的竖:井或沟?槽内
《
:。
7.3.2 !住宅建筑《采用管道《供气:方式时应《按每套住宅分别计】量燃气表的》设,置应便于使》用、检修《。。和保养并应满—足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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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 设置燃具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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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且不应与卧—室、:兼,起居室的卧室—等直接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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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间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应满足燃气—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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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与《燃具贴?。邻的墙体、地—面、:台面等应为不—燃材料安《装燃气热水》器或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墙面【或地:面应能承受》其荷载
【
7.3.4【 使用燃气—的住宅应设》燃具的排烟及—排气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能将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全,部排至室外》;
《
【2 : 排烟?及排气?装置应有防倒—烟,。措施多?台燃:具的:共用烟道应》有防串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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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排烟及排气管不应穿!过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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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排,烟口应设在烟气【容易扩散的室外开放!空间且烟气不应回】流至住宅建》筑,内,或窜入相邻建筑【物内;
》
】。5 不应有因【破损、连接不紧密】等导:致的:漏,烟,现,象;
》
? 6》 燃气《灶不应与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共!用排烟及排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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