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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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住宅?。建筑燃气管道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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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燃气供—气能:力应满足所设燃【具在:正常工况下同时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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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安全要】求并应根据住—宅结构合理》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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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燃气管道及设施!不应设置在》卧,室以及电梯井—、通风道、排气【道、暖气沟的竖井】或沟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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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住!宅建筑采用管道【供气:方式时应按》每,套住宅分别计量【燃气表的设置应便于!使,用,、检修和保养—并应满足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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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 设置?燃,具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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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且不应与卧】室、兼起居》室的卧室等直—。接连通;
》
】 2 ?。 房:间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应满《足燃气?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
【。 3 与燃具贴!邻的墙体、地面【、台:面等:应为不燃材料安装】燃气热水《器或: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墙面或地—面应能承受其—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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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使用燃气的》住宅应设《燃具的排烟》。及排:气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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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能将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全部排至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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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排烟及》排气装置应有防【倒烟措施多台—燃具的共用》烟,。道,应有防?串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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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排烟及排气!。管不:。。应,穿过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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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排烟口应《设在烟气容》易,扩散的室外开放空间!且,烟气不应《回流至住宅》建筑内或《窜入相邻建筑物内;!。。
【 5 不应】有因破损《、连接不紧密等导致!。的漏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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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燃气灶!不应与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共用排烟!。及排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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