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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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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住宅项目配套建设】的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不应擅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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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住宅建筑》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屋面等《公共部?。位不应擅自拆改或】占用:
2【.3.3 住宅建!筑承重结《构、主要《使用功能《和建筑外观不应擅自!改动
《。
2.3.4! 住宅建筑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标识不应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
2【.3:。。.5 住宅—。项目公共用》途的:给,水排水、供》暖、:燃气、供电、通信等!设,施不应擅自》拆改
?
《
2.3《.6 住宅项目的!公共空间和场地、】公共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并应【保证公共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
—。
2《.3:。.7 住》宅项:目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
】
2?.3.8 住宅】建筑楼面或屋面【上不:应堆放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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