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99-2011 建标库

5.9  舞蹈教室

5.9.1  为适应新课程内容要求增加技巧、武术、形体训练课的需要,本条对《原规范》进行了修改。

5.9.3  舞蹈课或形体训练课对于男生和女生采用不同的课程内容、要求及训练方法,应该分开上课;同时,在舞蹈课和形体训练课上,必须对学生逐一进行辅导,学生人数宜少,因此规定该教室只容纳半个班的学生。

5.9.5  本条为保障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