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99-2011 建标库

8.2  疏散通行宽度

8.2.1  中小学校内,每股人流的宽度应按0.60m计算。

8.2.2  中小学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宽度最少应为2股人流,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疏散通道宽度。

8.2.3  中小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等处每100人的净宽度应按表8.2.3计算。同时,教学用房的内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40m,单侧走道及外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80m。

8.2.4  房间疏散门开启后,每樘门净通行宽度不应小于0.9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