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99-2011 建标库

5.13  

5.13.1  中小学校图书室应包括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图书杂志及报刊阅览室、视听阅览室、检录及借书空间、书库、登录、编目及整修工作室。并可附设会议室和交流空间。

5.13.2  图书室应位于学生出入方便、环境安静的区域。

5.13.3  图书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教师与学生的阅览室宜分开设置,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表7.1.1的规定;

    2  中小学校的报刊阅览室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在图书室内的公共交流空间设报刊架,开架阅览;

    3  视听阅览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面积应符合本规范表7.1.1的规定;

        2)视听阅览室宜附设资料储藏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2.00m2

        3)当视听阅览室兼作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使用时,阅览桌椅的排列应符合本规范第5.5节及第5.6节的规定;

        4)视听阅览室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不得采用无导出静电功能的木地板或塑料地板;当采用地板采暖系统时,楼地面需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构造做法;

    4  书库使用面积宜按以下规定计算后确定:

        1)开架藏书量约为400册/m2~500册/m2

        2)闭架藏书量约为500册/m2~600册/m2

        3)密集书架藏书量约为800册/m2~1200册/m2

    5  书库应采取防火、降温、隔热、通风、防潮、防虫及防鼠的措施;

    6  借书空间除设置师生个人借阅空间外,还应设置检录及班级集体借书的空间。借书空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