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99-2011 建标库

5.2  普通教室

5.2.1  普通教室内单人课桌的平面尺寸应为0.60m×0.40m。

5.2.2  普通教室内的课桌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课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0.90m,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0.85m;

    2  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20m;

    3  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学不宜大于8.00m;

        2)中学不宜大于9.00m;

    4  教室最后排座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课桌后沿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1.10m;

    5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内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60m,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0.55m;

    6  沿墙布置的课桌端部与墙面或壁柱、管道等墙面突出物的净距不宜小于0.15m;

    7  前排边座座椅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5.2.3  普通教室内应为每个学生设置一个专用的小型储物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