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63-2012 建标库

9.4      

9.4.1  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无障碍游览通道,必要时可利用一些古建特有的建筑空间作为过渡或连接,因此在通行宽度方面可根据情况适度放宽限制。比如古建的前廊,通常宽度不大,在利用前廊作为通路时,只要突出的柱顶石间的净宽度允许轮椅单独通过即可。

9.4.3  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休息凉亭等设施,新建时应该是无障碍设施,因此有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本身也是文物的景观性游憩设施在没有特殊景观要求时,也宜为无障碍游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