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63-2012 建标库

3.11  无障碍客房

3.11.1  无障碍客房应设在便于到达、疏散和进出的位置,比如设在客房区的底层以及靠近服务台、公共活动区和安全出口的位置,以方便使用者到达客房、参与各种活动及安全疏散。

3.11.2  客房内需要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可以将通道的宽度做到不小于1.50m,因为通道是客房使用者开门、关门及通行与活动的枢纽,在通道内存取衣物和从通道进入卫生间,也可以在客房床位的一侧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以方便乘轮椅者料理各种相关事务。

3.11.5  客房床面的高度、坐便器的高度、浴盆或淋浴座椅的高度,应与标准轮椅坐高一致,以方便乘轮椅者进行转移。在卫生间及客房的适当部位,需设救助呼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