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63-2012 建标库

8.9  汽车客运站

8.9.1  汽车客运站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类长途汽车站。

8.9.2  汽车客运站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前广场人行通道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有高差时应做轮椅坡道;

      2  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3  门厅、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等旅客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4  供旅客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且建筑内至少应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5  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6  行包托运处(含小件寄存处)应设置低位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