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汽车客运站
8.9.1 汽车客运站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类长途汽车站。
8.9.2 汽车客运站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前广场人行通道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有高差时应做轮椅坡道;
2 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宜设置为平坡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3 门厅、售票厅、候车厅、检票口等旅客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4 供旅客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且建筑内至少应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5 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6 行包托运处(含小件寄存处)应设置低位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