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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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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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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公】共建筑基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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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筑!基地的?车,行道与人行通道地】面有:高差时在《人行通道《的路口及人行横道】的两端应设缘石坡道!;
【 2【 建筑基地—的广场和人行通道】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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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建》筑基地?的主要人行通道当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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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 建筑基地内总停】车数在?100辆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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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宜:设置:。坡度小于130【的,。平坡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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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建筑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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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当设有?各种服务《。窗口、售票窗—口、公共电话台【、饮水器等时应设】置,低,位服务设施
】
8《.1.?6, 主要出入口、建!筑出入口、通—道、停车位、厕所】、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置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本【。规范:。第3.?。16节?。的有关规定;—建筑物出入口和楼梯!前室宜设楼面示意图!在重要信息提示【处宜设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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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 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成系统设】计并宜相互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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