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63-2012 建标库

7.2  居住绿地

7.2.1  居住绿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绿地内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及建筑物类型包括:出入口、游步道、休憩设施、儿童游乐场、休闲广场、健身运动场、公共厕所等;

      2  基地地坪坡度不大于5%的居住区的居住绿地均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地坪坡度大于5%的居住区,应至少设置1个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居住绿地;

      3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居住绿地,宜靠近设有无障碍住房和宿舍的居住建筑设置,并通过无障碍通道到达。

7.2.2  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为无障碍出入口;有3个以上出入口时,无障碍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2  居住绿地内主要活动广场与相接的地面或路面高差小于300mm时,所有出入口均应为无障碍出入口;高差大于300mm时,当出入口少于3个,所有出入口均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当出入口为3个或3个以上,应至少设置2个无障碍出入口;

      3  组团绿地、开放式宅间绿地、儿童活动场、健身运动场出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7.2.3  游步道及休憩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绿地内的游步道应为无障碍通道,轮椅园路纵坡不应大于4%;轮椅专用道不应大于8%;

      2  居住绿地内的游步道及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如亭、廊、花架等休憩设施不宜设置高于450mm的台明或台阶;必须设置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并在休憩设施入口处设提示盲道;

      3  绿地及广场设置休息座椅时,应留有轮椅停留空间。

7.2.4  活动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林下铺装活动场地,以种植乔木为主,林下净空不得低于2.20m;

      2  儿童活动场地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保持较好的可通视性,且不宜选用硬质叶片的丛生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