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14-2015 建标库

12.3  高级中学

12.3.1  高级中学智能化系统配置,除应符合表12.3.1的规定外,其中业务应用系统和其他各智能化系统配置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3.3  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图文信息中心、会议接待室、体育场(馆)和校园室内外休闲场所等处,宜配置与学校信息网络或公用互联网相联的宽带无线网络接入设备。

12.3.10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端口宜设置在学校的大门口处、各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场(馆)、游泳馆、会议接待室、餐厅、教师或学生宿舍等单体建筑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