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 50314-2015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3月8日以第778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代设计集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主编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公安部科技局、广州复旦奥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系统集团、上海国际商业机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江森自控有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美国康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是温伯银、赵济安、邵民杰、吴文芳、瞿二澜、王小安、林海雄、成红文、陈众励、钱克文、徐钟芳、戴建国、李军、章文英、洪元颐、谢卫、张文才、李雪佩、孙兰、刘希清、郭晓岩、张宜、陆伟良、朱甫泉。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程架构、设计要素、住宅建筑、办公建筑、旅馆建筑、文化建筑、博物馆建筑、观演建筑、会展建筑、教育建筑、金融建筑、交通建筑、医疗建筑、体育建筑、商店建筑、通用工业建筑。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对上一版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智能建筑专业领域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标准。根据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需要,增加了第3章工程架构;按照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体系,对智能建筑的分类作相应调整;对其他各章所涉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