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