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 附建?公共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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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 在住】宅,区内为了《节约用地增加—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场地面积方便居民】生活等?往往在住宅》主体建筑底层或【适,当部:位布置商店》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今后】在住:宅建筑中附建为居】住区(甚至为整【个地区)《服务的公共》设施会日《益增多可以允许【布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店邮政、—银行、餐馆、修【理行:业、物?业管理等公共用【房所以附建公—。共用房是住宅主体】建筑:的组成部分但不【包括大?型公共建筑为保障住!户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灾害《的发生要严格—禁止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物品的—商店、车间和仓【库如石油化工—商店、液化石—。油,气钢瓶贮存库等根】。据防护要求还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在,住宅建筑中》布置产生噪声、振动!和污染环境的商店】。、,车间和娱《乐设施?加以限制《
6【.10.2 住宅!建筑内布置》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使住宅内》进出人员复杂其营业!时间与居民的生活】作息习惯矛盾较大不!便管理且《产生的气味及—噪声也对邻近住【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条作【。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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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3 ? 水泵房、冷热【源,机房、变配电机房】等公共?机,电,。。用房都会产生较大的!噪声故不宜设—置于住户相邻楼【层内:也不宜设置》在住宅主体建—筑内;当受到条【件限制必须》设置在主《体建筑内时可—设,置在架空楼层或不】与,。住宅:套内房间直接相邻的!空间内并需作—好,减振、隔声措施【其隔声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和第7.【3,.2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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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 —要求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分【开布置是《。为了:解,决,使,用,功能完全不同的【用房:在一起时产生—。的人流交叉干扰的】矛,盾使:住宅的防火和安【全疏散有了确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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