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37-2013 建标库

3.5  耐磨和耐撞击地面

3.5.1  通行电瓶车、载重汽车、叉车及从车辆上倾卸物件或地面上翻转小型物件的地段,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细石混凝土面层、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或非金属骨料耐磨面层、混凝土密封固化剂面层或聚氨酯耐磨地面涂料。

3.5.2  通行金属轮车、滚动坚硬的圆形重物、拖运尖锐金属物件等易磨损地面,交通频繁或承受严重冲击的地面,宜采用金属骨料耐磨面层、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或垫层兼面层,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或采用混凝土垫层兼面层、非金属骨料耐磨面层,其垫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3.5.3  行驶履带式或带防滑链的运输工具等磨损强烈的地面,宜采用砂结合的块石、花岗石面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预制块面层、水泥砂浆结合铸铁板面层、钢格栅加固的混凝土面层或钢纤维混凝土垫层兼面层。

3.5.4  堆放金属块材、铸造砂箱等粗重物料及有坚硬重物经常冲击的地面,宜采用矿渣、碎石等地面。

3.5.5  直接安装金属切削机床的地面,其面层应耐磨、密实和整体。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细石混凝土面层、钢纤维混凝土面层、非金属骨料耐磨混凝土面层、混凝土密封固化剂面层或聚氨酯耐磨地面涂料。

3.5.6  有气垫运输的地面,其面层应密实、不透气、无缝、不易起尘。宜采用树脂砂浆、耐磨涂料、混凝土密封固化剂等面层。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表面平整度不宜大于1‰,允许偏差为±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