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地面类型
!。
3—.1: 基本规》定
?
3【.1.?1 建筑地面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功能、?使用要?。求、工程特征—。。和技:。术经济条件》经,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
《3.1.2 【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
—
3》.1.3 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有关规定
】
,
,。
3《.,1.4? 公共建筑中人员!活动场所的建筑地面!应方便?残疾人安《。全使用其地面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
—3.1.5 建】筑,物的底层《地,面标高宜高出室【外地面15》0mm?当有生产、使用的特!殊要求或建筑物预期!有,较大沉降量等其他】原因时应增大—室,内外高差
—
:
3.1.6 !木板、竹板地面应采!取防火、防腐—、防潮、防蛀—等相应措施
—
3.【1.7 有水【或非腐蚀性液—体经常浸《湿、流淌的地面应设!置隔离层并》采用不?吸水、易《冲洗、防滑的—面层材料隔》离层应?采,用防水材料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上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设置配筋混【。凝土:整浇层
!3.1.8 混】凝土或?细石混凝土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混【凝土地面采用的石】。子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mm; !。
》。
,
:
, 2 混】凝土面?层或细石《混凝士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耐磨混【。凝土面层或耐—磨细石混凝》土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3?0;底层地面的【混凝土垫层兼面层】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细石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
【
:
》 3 《 垫层?及面层?宜,分仓浇筑或留缝;
!
,
— 4 当地面】。上静荷载或活荷【载较大时宜在混凝土!垫层中按荷载计算配!置钢筋或垫》层中加入钢纤维钢纤!维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1000MP】a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5当垫层中仅—为构造配筋》时可配?置直径为8m—m,~14mm间距为1!50mm~》200mm的钢筋网!;,。
】 5? 水?泥类整?体面层需严格控制】裂缝时应在混凝【土面层顶《面下20mm—。处配置?。钢筋直径为4mm】~8mm《、间:距为100mm~2!。0,0mm的双向钢筋】网;或面层中加【入钢纤维其弯—曲,韧度比不应》。小于0?.4体积率不应【小于0.15—%
》
3.《1.9 》水泥砂浆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水】泥砂浆的体积比应为!1:2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面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
— 2 《 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42.5级;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用砂应采】用中:粗砂当?。采用石屑时》其,粒径:宜为3mm~5mm!。且含:泥量不应大于3%】
:
3.1.1!0 水《磨石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的拌—和料铺设面层—的厚度宜为12m】m~:18mm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3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
—
》 2?。 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子《应洁净无杂质其【粒径:宜为6mm~1【5mm;
】
—3 水磨》石面层分格》尺寸不?宜大于1《。。m×1m分》格,条宜采用铜条—、铝合金《条等平直、坚挺材】料当金属嵌条—对某些生产工—艺有害时可采用玻】璃条:分格;
》
:
: 4 【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号】水,泥,
》
5— 彩色《水磨石面层使用的】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无机矿物【质颜料宜同厂同批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
》
3.1】.11 》。。需,设备:安装和?地面沟槽、管—。线的:预,留、预?埋时其?地面混凝土工程可分!为毛地面和面—层两个阶段施工但】毛地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
3—.1.12》 :建筑地面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应符合《表3.1.12的有!关规定
【
表3.1.1】2 面层类别—。及其材料选择—
?
《
》3.1.《13 面层材料】强度等级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1》的,规定
《
3.1.1!4, , 建:筑地面结合层材料】及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2的》规定以水泥为胶结】料的结合层》材料拌合时可掺【入适量?化学胶(浆)—材料当铸铁板面层】其灼热物件温—度超过?800℃《时宜采用含》泥量:小于3%的砂—或炉渣作结合—层,其厚:度为45mm~6】0mm
—
,
3.1》.15 《 建筑?地面填?充层材料的密度宜小!于,900?kg/m3填—充层材?料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3的规定
】
3.1.—。16 建筑地【面找平层材》料的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及其厚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中!表A.0.4的【规定;当找平层铺】。设在混凝土垫层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混?凝土垫层的强度等级!混凝土找平层兼面层!时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
》3.1.17—。。 找平层》或找平层兼面层【与下一层构造应结】合牢固铺《设前应?涂刷界面剂
】
3《.1.18 【建筑地面《隔,离,层,的,。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中表A《.0.5的规定
!
?
3.1.》19: 公共《建筑的地面和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