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52-2019 建标库

6.7  台阶、坡道和栏杆

6.7.1  阶梯教室、影剧院观众席、体育场馆看台的台阶设置主要取决于视线升起要求,设计需符合各专项设计标准。

6.7.2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在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中有明确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坡道在现行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中有明确规定。

6.7.3  1  有些专项标准中对栏杆水平荷载有专门规定,如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8.1.6条1.5kN/m,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因此,栏杆水平荷载取值除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要求外,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

    2  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的防护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发生坠落事故。根据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3岁~69岁中国公民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我国成年男性平均身高为1.697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1.0182m,考虑穿鞋后会增加约0.02m,取1.038m,加上必要的安全储备,故规定24m及以下临空高度的栏杆防护高度不低于1.05m,24m以上临空高度防护高度提高到1.10m,学校、商业、医院、旅馆、交通等建筑的公共场所临中庭之处危险性更大,栏杆高度进一步提高到1.20m。

    3  宽度和高度均达到规定数值时,方可确定为可踏面。

6.7.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为防止坠落和攀爬,对防护栏杆设计做了专门要求。其他公共建筑,一般情况下儿童应在监护人陪同下使用,防护栏杆可参照此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