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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建【筑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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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即包括以大!气、水、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为内容的物质】。因素也包括以观【念,、制度、行为准则】等为内容的非—物质因素;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人文因素;既包括非!生命体形式》也,包括生命体形式【环境是?相对:于某个?主体而言的主体不同!环境的大小、内容等!也就不?同狭义?的环境如《环境问题《中的“环境》”一词往往指向【对,。。于,人,类这个主体》而言的一切自然环境!要素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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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需考虑的环境包!含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包—含了社?会,、文化、宗教—等因素)《建,筑应承担技术的环境!责任与?空间的社会》责任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以“人与自然—共生”、“人与社】会共生”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树立“》人-建筑-环境”和!谐发展的意识从环境!角度关注建筑全【寿命期的过》程;实现建筑与【自然的永续》发展、建筑》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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