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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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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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直接涉—及投资、能源—、环:境保护?。与管理使用北方厂供!热投资?、能耗较大;南方】。厂空气调节设—备投资及能耗较大因!此设:计方案的选择—一定要?根据:建厂地区综》合条件确定技—术先进可行、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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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本条规定是以】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作—为设:计水:泥工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和—计算方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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