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土地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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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3》。.,2 : 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厂【址选择时应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山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设,计,也要服务于市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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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制订!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优化总图设计使布】局紧凑减少厂区用地!面积根据《已建成的新型干【法水泥工厂数—据统计厂区》建筑系数能达到3】0%: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水—泥,厂工业项目行政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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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构)—筑物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
? (1)—新设:计,建(构)筑物时应】按建(构)筑物外墙!建筑轴线计算—
,
—。 (2)现有的!。建(构)《筑物应按建(—构)筑物外墙—尺寸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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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圆形【构筑物及挡土墙应】按实际投影》面积计算
》
】 ,(4)设防火堤的储!罐区应按防火—堤轴线?计,算未设防火堤—的储罐区应按成【组设备的最外边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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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架》皮带机?廊、:地下皮带机廊—、检修平台均按投】影计算面积》
:。。
》 露天设备【用,地面积独《立,设备:应按其实《际用地计算面—积;成组设备应按】设备场地铺砌范围】。计算但当《铺砌场地超过设备】基础外缘1.2m】。时应:只计:算至设备基》础外缘1《.2m处
》
!(6:)符合环保要—求的露天操作场【用地面积应按—操,作场地?边缘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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