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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余热利用 》 《 13》.0.?1  余热利用应在!保证:生产线设计指标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剩余的余热宜】用于发电 【 13.0.2!  生产《线余:热利用应包括下列】方,式 — , ,   1《  利用余热烘【干原料?、燃料?及混合材; ! : ,   2《  :利,用余:热烘干水分含量【高,并作为替《代燃料?的污泥和《废弃物; — :     —3,  利用余热发电】; 《 ? , ,  :4  利用余热【供,暖、黏湿料》仓加热供食堂—、浴室用热; ! ,     5【  利用余热空【调制冷 】 13.0.3  !水泥工厂应》合理:规划利用生》产线的?废,气余热废《气余热应首先满足原!料、燃料的烘干【要,求,剩余热量应》用于发电残》余,热量及其他方式【回,收的热量可用于供】暖、食堂、浴室供热!。 : 13.0.!4  ?当,作,为替代燃料且水【分含量高的》。污泥和废弃物需干化!时应对各烘》干,系,。统进行?热平衡计算并—应核算余《热发电系统能力经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余【热利用?。方案 ? 《 13.0》.5  回转窑上方!。宜安装弧形集—热,。器 【13.0.》6, , 建厂地区夏—季具有一《定空调冷负荷时可】采用水泥窑》余热锅?。炉作为吸收式制冷】的热源 【。 13.》0.7?  余热利》。用,系统:宜与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步设计、施—工和安装也可预留】窑头和窑尾废—气,余热利用的建—设场地及系统接口 ! 13.0!.8  《原有熟料生产线【增加:余,。热利用?。系,。。。统时应?对生产线中的相关】设备进行核算并【应确定余热利用装】备的参数 》 《 13.0.9 】 窑尾系统》管道与余热利用装置!应并列布置两列管】道,。上应分别设置风量调!节阀门 】 13?.0:.10?  余热利用系统】中废气调节阀门的】。控制应由《水泥生产线中控【室操作控制》状态、?参数值应反馈至【余,热电站控制系统 】 13【.0.1《。1  ?余热:发电的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GB: 5:。。0,588?的规定 【 :13:.0.12 —。 工业废物干—化的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 50《634的有》关,规,定 1】3.0.《13  污泥干化】的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GB 5075【7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