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消防及消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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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水泥:工厂应设计》消防给水并应按建筑!物类别及使用—。功,能设置固定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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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厂区和独—立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1次:计算:
》
10.5.3 】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1【0.5.4》 当工厂》设置消防车、移动】式,。消防泵或《由附近的消》防站协作来》满,。足消:防灭火时室》。外消:防给水宜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0MPa!
1【0.5.5》 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或生】产,给,水,系统合并设》有储油系统时—。油库区宜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
,
10.5.【。6,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布置?居住区及小型厂厂】区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0L/s时【可,采用枝状布置—
1【0.5.7 下】列车间和建筑物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
1 【。。 煤粉制备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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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煤预均化堆—场;
《
:
—3 原煤》堆场;
】
4 【 包装纸袋库—;
《
》 ,。 5: 中?央控制室;
—
,
:
: 《。6 超《过2个车位的修【车库;
】。
》7 停车数量【超过5辆的汽—。车库和停车场—;,
! 8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办公《楼、倒班《。宿舍、招待所及工】厂其他辅《助用建筑
!
10?.5:.8 煤粉制备】车间在确《保消防用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置屋顶水箱
!
10—.5.9 寒冷地!区水泥工厂非采暖】车间内?的消防管道应采取放!空防冻的措施在总】进口处宜设》置,。快速启闭装置
】
:
10.5.【。10: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无明火【。及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高层厂房【每层工作平台工【人少:于2人且各层—平台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可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
:
10.—5.11 固【定灭火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应设置—固定灭火装置—;特殊重要设备【室宜设置气》体灭火设备;
【。
:
2】 单台容量为【4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力变压器《水喷雾装置或其他固!定灭火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的有关规定;
】
《
《 3 《。。储油系统的油罐区应!采用固定式》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和喷水冷!却装置;容量—小于2?00m3的地—上油罐及半》地下、地下》、覆土和《卧式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
】
,
【 4 ? 煤磨系统的磨机】、袋收?尘器、?煤粉仓应设》置灭火装置》并应在煤磨》和煤粉仓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消》防给水装置;
!
— 5 设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
10?.5.12 —。 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火灾检测与】自动报警装置
】
:
: 1 —。 中央控《制室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
? 2 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及车间变电所;
!。
《 3 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器、仪表设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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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
10.《5,。.13 水泥工】厂的建筑物》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
1《0,.,。5.:14: ,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控制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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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5【。 煤?粉,制备车间宜采用独立!。布置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