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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消:防及消防《用,水
:
【10.5.》1 水《泥工厂应设计—消防给水《并应:。按建筑?。物类别及使用功能】设置固定灭火—装置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0.5.2 厂区!和独立?居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1!次计算
【
10.》5.3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
10?。.5.4 当工厂!设置消防车》、移动式消防—泵或由附近的消防】站协作来满足消防灭!火时室外消防给水宜!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0》MPa?
?
10.—5.5 》。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或生—产给水?系统合并《设有储油系统时油】库区宜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10.!5.6 《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布置】居住区及《小型厂厂区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0L/s时可采!用枝状布置
【
10.5.!7 下《。。列车:间和建筑物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
《 ?1 : 煤粉?制备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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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煤预均?化堆场;《
?
》。 3 原煤堆】场;:
?
— 4 包装—纸袋库;《
【 5 中【。央控制室《;
》
《 6 超—过2个车位的修车库!;
!。 , 7 停车—数,量,。超,过5辆的汽车库和】。停车场?;
:
《
》。8 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办公楼、倒班宿【。舍、:招待所及工厂—其他辅?助用建筑
—
《。10.5.8 【 煤粉?制备车间在确保【消防用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置:屋顶水箱
】
:10:.5.9 寒【冷,地区水泥《。工厂非采暖车—间内的消《防管道?应采:取放空?。防冻:的措施在总进—口,处宜设置快速启闭】装置
】1,0.5.10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无明火及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高层厂【。房每层工作平台【工,人少:于2人且各层平台】。人数:总和:不超过10人时【可,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10.5.11【 固定灭火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应设置!固定灭火装置;特殊!重要设备室宜设置气!体灭火设备》;
?。
2! 单台《容量为4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力变压器【水喷雾装置或其【他固定灭《。火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的有关规《定;
! 3 储油系!统的油罐区应—采用固定式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和喷水冷却装—。置;:容量小?于2:00m3的地上【油罐及半地下—、地下、覆土和卧式!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
!
— 4 ? 煤磨?系,统的磨机、袋收【尘器、煤《粉仓应?设置灭?火装置并应在煤磨】和煤粉仓附近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消防【给水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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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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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 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火灾检测与!。自动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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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央控制室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 2 总降!压变电站、配电【站及车间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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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器、仪】表设备室《;
! 4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
》10.5《.13 水泥【。工厂的建筑物—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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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4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控制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0.5?。.15 煤粉【制备车间宜采用独】立布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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