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给水与【排水
—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消防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给】排水设计应根据【地,区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总体规【划综合利用;
!
》 2 给—排水设计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等措施;
】
— 3 给排水!设计应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体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有关】规定
—
10《.1.2《 水泥《工厂余?热发电系统》废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GB 505!88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