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 管线综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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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场地条件—、施:工安装、管理—维修以及工》艺流:程布置确定可采用】直,埋式、集中管沟【。或架空敷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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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管线同—沟敷:设时给水管、—热力管、工业废水管!、生活?排水:管应布置在下部【电缆应布《置,在管:沟,上部
7!.7.3《 , 管线(沟)应直线!敷设:并应与建筑红线及】。道路平行布》置但不宜横穿露天堆!场或车间内部—并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及其他《干,。管的交?叉当交叉时》宜为:正交或交叉角不【小于45°
—
:
7.7—.4 干管宜【布,。置在主?要用:户及支管较多一【侧不应多次穿过【道路也可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电力《、电信电缆》应布置在主要生【产车间一侧给排【水,管线应布置》在辅:助生产车间及生活】设施一侧
!。
7.7.5— 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
【1, 工艺管》道或管廊、管架;
!
?
? : 2 《通信:。、电力电缆(直【埋、电缆沟或桥【架);?
:
】3,。 热力管架—或管沟;
【
— 4 《生产、生活给水管】道或管沟;
】
? ? 5 生产废(】回)水管道》;
》
6【 生活污》水管道;
【
《 ?7 :。 消防给水管—道;
! 8 雨水暗!管,或,明沟;
》
:
9 !照明及电信》杆柱
《
,
7.7—.6 消防给水】管道与道路边的【距离不应大于2【。m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管合用雨水暗】管或明?沟应布置在》路肩外侧照明及电】信杆:柱,可设在路肩上—
》
7.7.7 】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
,7.7.8 地下!管线、?管沟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以内;不【应平行敷设在铁路路!基和混凝土》路面的下面;当需穿!过路面或广》。场时可设钢筋—混,凝土盖板《管沟;管线可布置】在草坪?及灌木下面不—应布置?在乔木下面;直埋】地下管线《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
《7.7.9 — 工厂分期》建设时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应影响远期用地的!使用一次建成的工厂!管线:用地宜?留有:发,展的余地
】
7.7.10】 , 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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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1 地下管线、】架空: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7.:7.1?2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间距》无法符合本规范第7!.7.?1,0条和第7.7.1!1条的规定时—可,减小间距但不应【小于:0.4m《。
—7.7.13 【 地:下,管线之?间或与铁路、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