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 物:料烘干
》。
《
6.13.1】 水分大的物料】宜采用辊式磨系统使!烘,干与粉磨同时进行】。利用烧成《系统余热作为烘干热!源不宜?。单独设置烘》干,系统;当物料需单独!烘干时可设置烘干系!。统
【6.13《.2 ? ,烘干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系统工!艺方案应根据物料】。的性能及烘干量确定!;
》
2 !烘干机前应设—置防堵塞的浅式【喂料: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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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烘干机应采用定量式!喂料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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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烘干机》的,热源宜利用预热器】或冷却机的废—气余热?当无法利用废—气余热?时可单?独设置燃烧室宜选用!沸腾燃烧炉式燃【烧室;
! 《5, 烘干后物—料终:水分应满足输送、储!。。存、计量及入磨物料!综合水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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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 烘干系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烘干系统—的,位置应便于余热利】用并应?设置在储库附近【;
! 2 烘干厂房!设计:及设备布《。置应:满足安装、检—修、:生产:操作及通风散—热的要求
【
6.13.4! 烘?干系:。统的废气排出口处应!设置收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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