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配料设计—。
》
5.》6.1 配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熟料—率值目标值和波动范!围,应根据?原料、燃料》质量特?性、产品品种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
】 2 配料所【。用原:料、燃料化学成分】及煤质资料应准【确可:靠并应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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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配:料设计应经多方案】比较后采用最佳方】案
5.!。6.:2, 生料、熟料中有!害成分含量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取旁路放—风措施
】
《 1 生料中氯】离子(Cl》。-)含量不小于【0,.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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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料中碱?(K2O《+Na2O)—含量不小《于1:.00%;
【
?。
3 】生,产低碱水《泥熟料时熟料—钠当:量(0.658K】2,O+:Na2?O):不小:于0.60%;
!。
,
,
: 4 熟】料硫碱比超过1.0!0且:熟,料,过剩硫不小于350!g/1?00kg《熟,料
:
《
5.?6.:3 水泥》。中化学?成分的允许》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有关规定
【
5》.6.4 水【泥生料中有机碳和硫!化物的含《量控制应满足窑尾】烟气排放要求—和窑尾预分解系统】正常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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